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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取消农业户口,原先农民所获权益全都改变!
发布日期: 2018-11-27     查看:3321

广东将取消农业户口,原先农民所获权益全都改变!_土地开发

广东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8月22日,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透露,将打造三大新型都市区,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取消户口性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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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全省城镇常住人口7450万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通过承接国际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吸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1978年至2015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从825万增加到7450万,城镇化率从16.3%提高到68.7%。地级以上城市从1984年的12个增加到2015年的21个,建制镇数量从336个增加到1128个。逐步形成了以珠三角城镇群为核心,以汕潮揭城镇群和湛茂阳沿海城镇带和韶关都市区为增长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格局。


  另外,广东率先开展城镇化模式的探索创新,初步形成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区域城镇化格局。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经济活力、开放程度、创新能力、吸纳外来人口数量走在全国前列,国际化大都市连绵区已初具雏形,成为国家三大城市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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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基本形成三大新型都市区


  《规划》共分为8个篇章,包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力争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


  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进一步优化。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携手港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清远、云浮等环珠三角城市深度融入珠三角,基本形成“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深莞惠+河源、汕尾”、“珠中江+阳江”三大新型都市区。


  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规划》指出,在深化城镇化管理制度改革上,要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


  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上,要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鼓励商品住房库存较多的城市通过货币化的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租赁住房,促进存量商品房发挥保障性住房作用。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


  《规划》指出,要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机制。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和房价上涨压力。加快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逐步推广现房销售。


  同时,拓宽住房发展资金渠道。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双轨制。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群众提供低息、长期稳定住房贷款。


  推进: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


  《规划》还指出,要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重点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便利。做好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的衔接,对居住、工作达到一定条件,享有的公共服务达到户籍市民水平的常住人口,可落户城镇。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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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农业户口对农民有何影响?农民能享受到什么福利?


  焦点一:农民权益有无影响?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两年多时间,全国31个省份全部出台相关户改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如北京、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我国自1958年开始按照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责任地和宅基地,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人担心,取消农业户口后会影响农民的既有权益。农村问题研究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林亦府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是“农改非”,而是全面取消农民的农业户口身份,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统一改称居民,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因此,取消农业户口不会影响附着在农业户口背后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等‘三权’。”林亦府说,“统一身份仅仅是个标志,户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即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焦点二:能否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北京、上海等地户籍新政中提出,建立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统一后,没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只有地域区别。”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目前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各地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而原有农业户口的“含金量”反而上涨了,农民变成了拥有土地的居民。在北京等特大城市,由于土地价值较高,农业户口因为潜在的土地拆迁收益蕴藏更多“含金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从农民到居民,不是简单改个名,还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差别的逐步消除。


  焦点三: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会否导致城市人口聚集?


  户籍制度曾是城乡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难以跨越的沟壑和障碍。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林亦府表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限制,可能短期内会出现教育、医疗等资源紧张的情况。然而,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他们会考虑现实问题,有没有房子住,有没有工作做,基本生活有没有保障,而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一窝蜂地涌进城市。


  此外,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也有区分。周运清说,像北上深这样的大城市,虽然没有身份差异了,但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存在准入门槛,不会造成新一轮大城市人口聚集;而一些中小城市门槛降低,短期内会吸引一些农民进城落户。


  身份一样了,城里人是否更容易去农村?“城里人回流的‘逆城镇化’现象不会出现。”周运清认为,过去农业户口背后的“三权”,只针对本村集体成员。目前我国村集体实施村民自治,除非获得村集体同意,城市户口转入农村或购买农村宅基地,依旧无法享受“三权”和法律保护。


  今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布的“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分布”调查数据显示,受访农民中“很想”占11.83%,“比较想”占21.73%,“一般”占17.45%,“不太想”占24.82%,“完全不想”占24.13%。


  焦点四:户籍制度改革如何做好相关配套?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户籍制度的背后是与之挂钩的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等,而目前我国城乡、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相差较大。“取消农业户口,也要防止一些地方跃进式发展,单纯‘逼农民进城上楼’。”


  林亦府等专家认为,更应该考虑农村人在城市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教育培训、工作机会、社会帮扶等问题。只有相关的配套政策、体制机制健全了,城镇化、农民变市民过程才会进行得更顺畅。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人:土地出售 标签: 上海土地 江苏土地 浙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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