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有关规定,属于房地产买卖、交换或者抵债的,应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缴纳交易手续费;以其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无需缴纳交易手续费。
今年8月之前,上海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为交易总额的0.5%,比如一笔3000万的交易,手续费为15万。8月之后就不用花那么多钱了——每宗交易手续费最高不超过2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本市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
“非居住房屋交易手续费: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每宗交易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其中,新建非居住房屋买卖每平方米9元,由转让方承担;存量非居住房屋买卖每平方米18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非居住房屋交换每平方米18元,由支付差价方按差额面积缴纳。非居住房屋抵债每平方米18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