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只有“红证”没有“绿证”了
以往,上海市范围内的房地产权证我们习惯划分为“红证”和“绿证”。一般情况下,土地性质为集体的,房地产权证颜色为红色,我们称之为“红证”,不能进入市场交易;相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地产权证颜色为绿色,我们称之为“绿证”,分为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国有出让可进入市场交易,国有划拨须在补缴土地出让金、转为国有出让以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
总之,在买卖之前,一本产证就足够你还在讨论“红证”“绿证”?还在计算交易手续费是多少?情况已经起变化了!费神做半天的功课了!现在,情况已经起变化,办理不动产登记没有绿证了!
今年10月8日,上海开始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再发放,改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封面为红色,内页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房产证内容外,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原有房地产权证继续有效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