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媒体报道,位于青化省的S&H Vina公司最近颁布几则划定,引发不小的轰动。划定中提出员工每月只能请假一天,家属过世、生病或有紧急事故须提前3天通知才能准假。员工纷纷抗议这一划定分歧情理,毫无人道,并在工厂内展开罢工步履。在早前,S&H Vina公司的一号分厂主管职员禁止员工使用布块铺在地上昼寝的举措就已让员工大感愤怒,共2000名员工开始发起罢工,指控主管职员“虐待员工”。加上对公司所提新划定不满,9月6日下战书,另外2家分厂员工共4000人也加入罢工步履。参加罢工的员工随后提出14项诉求,包括调涨薪资与请假划定等。
上述新闻中越南工厂“丧假需提前三天通知”的划定尽管放眼到中国也未必违反强制性法律划定,但是假如企业在丧假的审批流程作如斯限制,在实际操纵中不具有公道性,未能体现对于职工的尊重,也不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不乱。蓝白在此提醒,企业设计规章轨制时除了正当性之外,更应当注重内在的公道性、实操性与系统性。在假期治理方面,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公道设置假期治理轨制,在假期的审批权限、审批时间、假期待遇等方面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划定的条件下,作出公道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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