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库及车间内严禁抽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二、出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上锁。
三、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目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四、重点仓库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规范的值班轨制,并标识“严禁烟火”字样,如需蕴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留意温度及透风。
五、灭火设备应照划定设置,放在显著易取用之地,并按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认识使用方法。
六、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认封闭电源。
七、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留意四周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职员需经严格练习。
八、电器设备应常常检查,大风、暴雨后更应当即检查有无损害。
九、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常常检查。
十、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哀求上级后通知专门职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