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即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开发实现资源互补、协调发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鼓励上海、江苏、浙江到长江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共同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 以往,这种跨空间开发以实现资源互补、协调发展的模式在长三角地区颇为盛行,而此次《意见》明确“鼓励上海、江苏、浙江到长江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共同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意即将这种省市合作的范围推广扩大到整个长江流域,以促进上下游区域的协调发展。 2016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曾提出发展“飞地经济”,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形式与东部沿海地区共建产业园区。 此次《意见》也提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支持结对双方共建飞地园区,加强产业合作,引导企业参与,促进产业转移,积极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 有分析认为“飞地经济”将使各省市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带动长江经济带的产业转移,促进中西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