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新要求_土地规划
为满足建设用地“一张图管地”和保护耕地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 1279号),云南省国土厅于2010年2月下发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一律按《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修订本)(简称“细则修订本”)执行。同时废止2008年4月16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实施细则”)(云国土资籍【2008】5号)。
据此通知,以“细则修订本”为基础,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对云南省勘测定界工作所做的调整和补充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2004昆明坐标系成果与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的转换增加了几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平面坐标系统
勘测定界工作平面控制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由于昆明市海拔高、地形起伏较大,昆明市勘测定界则采用昆明独立坐标系—2004昆明坐标系;高程仍继续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2004昆明坐标系建立的GPS控制网(框架网)采用了“高原地区地方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基准转换”的研究成果,选用了国家1980西安坐标系的参考椭球参数。按测区确定的中央子午线及高程面推算出长、短半轴的变化量进行椭球的相似扩大,解决了高原地区地方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坐标系的相互严密转换问题。由于采用的坐标系是一种大地坐标系,因此,可采取换带计算或确定不同工程椭球面的方法来解决边长变形不超过±2.5cm/km的规范规定。根据昆明市辖区南北长,东西较窄的客观形状,我们选择设一条中央子午线和多个个投影面来解决长度每公里小于±2.5cm的变形问题。该成果是云南省2003年的一项重要测绘科研成果,由云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学院研究完成,获得了2004年度云南省科学进步二等奖。计算采用云南省测绘局开发的“工程坐标系大地计算软件DDJS2.0”。
2 界址点放样及界桩的设定
① 在权属界线、行政界线与用地范围线的交叉界址点编号要求中,原“实施细则”规定以C表示与村界或村民小组界交叉点,“细则修订本”则规定分别以C表示与村界交叉点,Z表示村民小组界交叉点。
②“细则修订本”要求界桩位置确定后,有条件的地区应在现场测绘“界址点点之记”。
3 外业调(测)绘
① 对于实地调查发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地类与实地不一致,按变更地籍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细则修订本”中增加对基本农田界线和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调绘规定要求。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基本农田界线必须测绘或转绘工作底图上,并确定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和面积。项目用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确定的农用地转用范围用地,应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界线绘制在工作底图上。基本农田使用0.2mm 绿色虚线和绿色地类符号绘制,并注明基本农田。
4 面积量算和汇总
① 对于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土地应分别统计汇总。
② 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必须等于用地范围内原不同权属单位以及不同地类面积之和,较“实施细则”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
5 勘测定界图
① 勘测定界图绘图平面位置精度。图上界址点或明显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及相邻平面点的间距中误差,在图上不得大于表1规定。
表1 勘测定界图绘图平面位置精度单位:mm
比例尺 | 1:500 | 1:1000 | 1:2000 1:5000 |
中误差 | ±1.2 | ±0.8 | ±0.8 |
② 勘测定界图上用地范围内每个权属单位均应在适当位置用红色注记权属单位名称和面积。同一项目相同权属单位只需注一个面积,即项目中涉及该权属单位的占地总面积。其注记方式如下:
勘测定界图上每个地块(图斑)均应在适当位置用黑色注记地块(图斑)编号、地类号和面积,面积保留两位小数、单位采用平方米。其注记方式如下:
③ 图上项目用地边界线根据用地范围大小用0.3mm红色实线表示;界址点用直径为1mm的红色圆圈表示;基本农田界线0.2mm绿色虚线和绿色地类符号绘制,并注明基本农田;地类界线用直径0.3mm、点间距1.5mm的黑色点线表示;道路用黑色,水系用蓝色;权属界线、行政界线的颜色用紫红色;其它地类符号和用色及尺寸按《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图式、图例、色标》执行。
④ 项目用地范围图。将勘测定界的界址点成果展绘在1:1万的国际标准分幅(二次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作为项目用地范围图。
⑤ 项目用地涉及多幅图的,应编绘用地范围图幅接合表。
⑥ 一个批次的多块地块,报件、图纸以地块为单位编制并注明地块号,面积分别量算,而后汇总形成一份统一的技术报告。
⑦ 2004昆明坐标系下的勘测定界图,坐标系后必须加注所采用投影面。格式为:
6 勘测定界成果资料格式要求
① 勘测定界成果备案数据均只需提供电子数据。存储格式:界址点成果表用XLS或XLSX格式。定界报告书用WORD文档、勘测定界图采用南方CASS或MapGIS、ArcGIS、AutoCAD其中一种,项目用地范围图采用ArcGIS格式(shp格式),控制点成果表用TXT、控制点展点图与勘测定界图一致。
② 电子报盘数据中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以及图件成果均需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提交,表格资料采用XLS或XLSX格式提交。
③ 2004昆明坐标系下界址点成果表成果要求:X坐标小数点前为7位数,Y坐标小数点前为6位数,小数点后分别保留2为小数,同时注明投影面。1980西安坐标系下界址点成果表成果要求:X坐标小数点前为7位数,Y坐标小数点前为8位数,小数点后分别保留2为小数。不要求填写高程和方位角。具体表格样式如表2、表3所示。
④ 勘测定界存储路径及命名:一级文件夹名称为项目名称;二级文件夹为成果名称(如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备案成果、报盘数据等),在二级文件夹下存储文件名,文件名以具体成果名称命名。
7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装订顺序
勘测定界报告书封面
目录
委托书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
建设用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面积量算汇总表
勘测定界表
分级审核表
界址点成果表
图幅接合表
勘测定界图
项目用地范围图
等级控制点分布图及控制点成果表
控制点点之记
勘测定界自检报告
验收意见
*注:委托书中委托事项无需注明面积。
8 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
所有内外业资料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专职和负责人审核。根据“细则修订本”要求,从2010年开始昆明市所有农地转用、土地征收项目勘测定界等,经过验收后均需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备案,在市局组织用地会审时必须在勘测定界分级审核表中注明是否备案。省国土资源厅将按年度组织,在勘测定界单位中抽取部分单位对其勘测定界成果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作业单位,将取消其备案资质。
表2 界址点坐标成果表(2004昆明坐标系,xxxx投影面)
点名 | 边长(米) | 纵坐标X(米) | 横坐标Y(米) | 标 志 | |
JA1 |
| 2756161.88 | 501824.76 | 埋石 | |
4.05 | |||||
JA2 | 2756158.79 | 501827.35 | 木桩 | ||
0.79 | |||||
JA3 | 2756158.25 | 501827.87 | 木桩 | ||
40.16 | |||||
JA4 | 2756128.73 | 501855.02 | 木桩 | ||
45.00 | |||||
…. | …. | …. | …. | ||
…. | |||||
JA100 | 2756136.92 | 501793.29 | 木桩 | ||
40.00 | |||||
JA1 | 2756161.88 | 501824.57 | 埋石 | ||
| |||||
界线总长: | 861.35米 | 界址点总数:100 | |||
地块面积: | 567457.23平方米 | 56.7457公顷 |
地块位置:xx县xx乡 第x页 共x页
计算者:x x 检查者:xx 日期:xxxx年xx月
表3 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西安坐标系)
点名 | 边长(米) | 纵坐标X(米) | 横坐标Y(米) | 标 志 | |
JA1 |
| 2755596.84 | 34577597.15 | 埋石 | |
4.05 | |||||
JA2 | 2755593.85 | 34577599.84 | 木桩 | ||
0.79 | |||||
JA3 | 2755593.29 | 34577600.41 | 木桩 | ||
40.16 | |||||
JA4 | 2755563.92 | 34577627.81 | 木桩 | ||
45.00 | |||||
…. | …. | …. | …. | ||
…. | |||||
JA100 | 2755571.75 | 34577565.94 | 木桩 | ||
40.00 | |||||
JA1 | 2755596.87 | 34577597.18 | 埋石 | ||
| |||||
界线总长: | 861.29米 | 界址点总数:100 | |||
地块面积: | 567457.34平方米 | 56.7457公顷 |
地块位置:xx县xx乡 第x页 共x页
计算者:x x 检查者:xx 日期:xxxx年xx月
*注:此表仅为成果表样式,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