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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地类转换技术方案
发布日期: 2018-11-28     查看:3057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地类转换技术方案_土地调查

  一、目标任务

  1、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国土资源部,2002)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对应关系,对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进行地类转换,将更新调查《全国土地分类》过渡分类(以下简称旧分类)转换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的新分类(以下简称新分类)。

  2、地类转换中具有“一对一”(旧分类对新分类,以下同)和“多对一”(旧分类对新分类,以下同)对应关系的可直接转换;“一对多”(旧分类对新分类,以下同)关系的情况要进行标识,然后进行详细内业核实,需要外业核实的要进行补充调查;最后修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地类码和数据字典,对转换后的成果数据进行统计汇总、表格输出和成果分析。

  3、对200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按《关于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43号)文件要求修改前后的两套数据库成果,分别进行地类转换和成果汇总,最终都要根据变更调查数据,将汇总成果修改到2007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

  二、作业基础和技术依据

  作业基础:

  1、以2005年10月31日为时点的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

  根据《关于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43号)要求修改后的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

  2、2006、200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4-2007

  3、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07

  4、《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过渡期间适用) (国土资源部,2002)

  5、《关于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43号)

  6、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技术细则(试行)

  三、技术路线

  以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对应关系,采用属性连接的方法,进行地类转换;“一对多”关系的情况要进行标识,待逐一进行核实、外业补充调查后确定;然后修改土地利用数据库地类码和数据字典,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汇总、表格输出和成果分析,技术流程如图1。

  四、具体步骤流程

  1、资料准备和分析

  准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资料(按国土资电发

数据库地类转换修改(连接地类转换属性对照表)

内业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

地类逻辑检查(空值及与数据字典不一致检查)

修改数据库补充调查部分地类码

汇总表格模版生成

成果提交

 

 

结束

地类图斑DLTB文件

零星地物LXDW文件

 

线状地物XZDW文件

修改数据字典

资料准备和分析

数据预处理(参数同更新调查一致)

成果汇总、数据分析

  图1 地类转换技术流程图

  〔2006〕43号文修改前后各一套)和2006年、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附表B.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应关系表”分析确定本县(市、区)地类转换的技术方案,掌握地类转换的基本情况、确定需要补充调查的项目和注意的问题。

  2、数据库地类转换

  (1)建立“地类转换属性对照表”(DBF格式)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附表B.2建立旧分类对新分类转换的“地类转换属性对照表”(DBF格式,见表1),“一对多”关系的情况在“补调标记”字段中用“B”标记,待逐一进行内业核实及外业补充调查后确定新分类。

  表1 地类转换属性对照表(旧分类到新分类)

序号

原地类码

(关键字段)

原地类名称

地类码(新)

(连接字段)

新地类名称

补调标记

(连接字段)

备注

 

1

111

灌溉水田

011

水田

 

 

2

112

望天田

011

水田

 

 

3

113

水浇地

012

水浇地

 

 

4

114

旱地

013

旱地

 

 

5

115

菜地

012

水浇地

 

 

6

121

果园

021

果园

 

 

7

121K

可调整果园

021

果园

 

 

8

122

桑园

023

其他园地

 

 

9

122K

可调整桑园

023

其他园地

 

 

10

123

茶园

022

茶园

 

 

11

123K

可调整茶园

022

茶园

 

 

12

124

橡胶园

023

其他园地

 

 

13

124K

可调整橡胶园

023

其他园地

 

 

14

125

其他园地

023

其他园地

 

 

15

125K

可调整其他园地

023

其他园地

 

 

16

131

有林地

031

有林地

 

 

17

131K

可调整有林地

031

有林地

 

 

18

132

灌木林地

032

灌木林地

 

 

19

133

疏林地

033

其他林地

 

 

20

134

未成林造林地

033

其他林地

 

 

21

134K

可调整未成林造林地

033

其他林地

 

 

22

135

迹地

033

其他林地

 

 

23

136

苗圃

033

其他林地

 

 

24

136K

可调整苗圃

033

其他林地

 

 

25

141

天然草地

041

天然牧草地

 

 

26

142

改良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27

143

人工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28

151

畜禽饲养地

122

设施农用地

 

 

29

152

设施农业用地

122

设施农用地

 

 

30

153

农村道路

104

农村道路

 

 

31

154

坑塘水面

114

坑塘水面

 

 

32

155

养殖水面

114

坑塘水面

 

 

33

156

农田水利用地

117

沟渠

 

 

34

157

田坎

123

田坎

 

 

35

158

晒谷场等用地

122

设施农用地

 

 

36

201

城市

201

城市

 

 

37

202

建制镇

202

建制镇

 

 

38

203

农村居民点

203

村庄

 

 

39

204

独立工矿用地

201

城市

B

 

202

建制镇

203

村庄

204

采矿用地

40

205

盐田 

204

采矿用地

 

 

41

206

特殊用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42

261

铁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43

262

公路用地

102

公路用地

 

 

44

263

民用机场

105

机场用地

 

 

45

264

港口码头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46

265

管道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47

271

水库水面

113

水库水面

 

 

48

272

水工建筑用地

117

沟渠

B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49

311

荒草地

043

其他草地

 

 

50

312

盐碱地

124

盐碱地

 

 

51

313

沼泽地

125

沼泽地

 

 

52

314

沙地

126

沙地

 

 

53

315

裸土地

127

裸地

 

 

54

316

裸岩石砾地

127

裸地

 

 

55

317

其他未利用

土地

043

其他草地

B

 

127

裸地

 

56

321

河流水面

111

河流水面

 

 

57

322

湖泊水面

112

湖泊水面

 

 

58

323

苇地

115

沿海滩涂

B

 

116

内陆滩涂

125

沼泽地

59

324

滩涂

115

沿海滩涂

B

 

116

内陆滩涂

1:连接后的“地类码”字段类型为字符串、长度为5,“补调标记”字段类型为字符串、长度为50

2:注意原数据可调整地类K的大小写;

3:补调标记字段“B”表示地类码需要内业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确定、“G”表示补充调查后数据已修改、空值表示不需补充调查。

  (2)地类转换“一对多”关系(旧地类对新地类)基本情况

  ①水工建筑用地

  国有“干渠”、“支渠”等旧地类确认为水工建筑用地的,新地类应确认为“沟渠”。

  ②苇地

  旧地类确认为苇地的,根据不同情况,新地类分别拆分为“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和“沼泽地”。

  ③滩涂

  旧地类确认为滩涂的,根据不同情况,新地类将“滩涂”拆分为“沿海滩涂”和“内陆滩涂”。

  ④其他未利用土地

  旧地类确认为其他未利用土地的,新地类拆分为“其他草地”和“裸地”。

  ⑤独立工矿用地

  旧地类确认为独立工矿用地的,新地类拆分为“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

  (3)修改数据库文件数据结构、备份原地类码字段。

  在数据库“地类图斑DLTB”、“线状地物XZDW”、“零星地物LXDW”文件中地类码相应字段添加“BF”后缀。

  (4)在数据库中,通过关键字段关联“地类转换属性对照表”(DBF)的方式,连接“地类码”(新地类)和“补调标记”两个字段实现旧地类到新地类的转换。

  3、内业核实及外业补充调查

  根据连接的“补调标记”字段,对 “一对多”关系的地类进行数据提取,然后可以结合数据库、影像底图进行内业核实及外业补充调查具体确定新地类。

  4、修改数据库补充调查部分地类码

  根据内业核实和外业补充调查成果,对数据库“地类图斑DLTB”、“线状地物XZDW”、“零星地物LXDW”三个文件,分别修改地类码值,同时将相应的“补调标记”值赋为“G”值,表示已修改。

  5、修改数据字典

  (1)土地新分类编码逻辑归并(便于数据库软件统计汇总)

  为便于现土地利用数据库软件兼容土地新分类进行数据汇总,对新分类编码根据首位码进行逻辑归并成三大类即“0耕园林草地”、“1交通水域水利其他用地”、“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其中前两大类没有实际对应意义,见表2。

  表2 地类逻辑归并编码表

逻辑归并后
           
三大类

一级类编码

一级类名称

二级类编码

二级类名称

0耕园林草地

01

耕地

011

水田

012

水浇地

013

旱地

02

园地

021

果园

022

茶园

023

其他园地

03

林地

031

有林地

032

灌木林地

033

其他林地

04

草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043

其他草地

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1

城市

202

建制镇

203

村庄

204

采矿用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1交通水域水利其他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1

铁路用地

102

公路用地

104

农村道路

105

机场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1

河流水面

112

湖泊水面

113

水库水面

114

坑塘水面

115

沿海滩涂

116

内陆滩涂

117

沟渠

118

水工建筑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12

其他土地

122

设施农用地

123

田坎

124

盐碱地

125

沼泽地

126

沙地

127

裸地

1: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A2进行归并;

2: 第一、二大类“0耕园林草地”、“1交通水域水利其他用地”只是逻辑归并大类,没有实际对应意义。

  (2)参照表2,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中修改数据字典地类码,如图2。

  修改数据字典时,首先要删除原旧分类编码;然后按表2手工增加新分类编码,也可在删除旧分类的数据字典文件基础上,采用Excel、FoxPro等关系数据库追加下发的新地类编码表(DBF文件)。

  图2 土地利用数据库中修改数据字典中“地类码”

  6、汇总前地类逻辑检查

  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中“逻辑检查”工具 ,进行地类码空值及与数据字典不一致检查。

  7、汇总表格模版生成

  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中“模版向导”工具生成汇总表格模版。

  8、数据预处理

  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中“数据预处理”工具,进行数据汇总前预处理。注意空间分析半径、小数位等设置与更新调查数据汇总相同。

  9、数据汇总和成果分析

  (1)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中“汇总表格”菜单工具进行数据汇总和相应表格输出(图形格式),需要手工转换成Excel格式,也可以使用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直接生成Excel格式汇总表格。

  (2)成果分析

  对照更新调查汇总成果,分析新地类汇总成果与更新调查《全国土地分类》过渡分类汇总成果的差异性。

  四、提交成果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3、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

  5、地类转换后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6、成果汇总分析报告

  以上1-5项成果应提交按《关于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43号)文件要求修改前后的成果各一套。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人:土地出售 标签: 上海土地 江苏土地 浙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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