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清退之声不断,一面转型受阻重重,P2P进退维谷。去年底,关于清退P2P的消息接踵而至,随后也有几家P2P发布公告因监管等各种因素选择退出行业或进行转型。此次清退涉及全国六个省市,其中光浙江就占据13家。下面就随厂房出租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而就在圈内外对于清退议论纷纷之时,175号文的流出也给网贷平台提供了生存路,可转型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不过新金融头条从平台人士了解到,转型之路还是存在难度,甚至不少平台根本没考虑转型,而是担心如何安全退出等问题。对于网贷平台来讲,现阶段确实在走一步看一步,有的平台也在做两手准备,如果合规备案顺利通过继续做网贷,如果不通过转型做其他的。
22家P2P被清退,范围波及六省市
去年下半年,针对一些P2P进行清退的消息一直不断,紧接着也有数十家P2P发布公告称因监管等因素宣布退出行业或转型。另据新金融头条统不完全计,目前最少有22家P2P平台被清退,其中范围波及浙江、上海、广东、北京、云南、江苏等6省市。
此外,从数量来看,浙江占据13家,上海1家,北京1家,云南2家,江苏1家,广东4家。从规模上来看,上述被清退的22家平台中,已知待收金额较高的为易港金融1.61亿元和民民贷1.51亿。
从清退后的状况来看,已有3家被立案侦查,分别是予财缘、金满赢、顺心理财;已有苏中贷完成兑付、协融所大收清偿完毕、见大金服完成所有债权债务清盘工作‘其余平台有的发布兑付方案,有的开始进入兑付流程。
新金融头条还发现,清退P2P的除了范围在扩大,种类也在增多,例如云南开始清退非经营P2P。
值得注意的是,2月20,北京P2P平台融租E投在发布《执行网贷175号文的良性退出公告》中指出,因近期互金行业发生较大波动,2019年1月21日《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问世。文件指出,网贷机构将按照六大类进行处置,其中,针对在营规模较小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
因此,某些平台鉴于当下的监管环境和未来的发展战略,慎重考虑后,决定退出P2P业务,同时承诺今后将不再开展网络借贷信息的相关中介服务。
事实上,175号文流出以来,网贷行业基调已定,即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能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不过,175文也为网贷机构的转型提供了些许思路,即是P2P可转型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新金融头条也从多处平台人士了解到,转型之路非常艰难。
现有平台考虑转型,存在两大问题
175号文明确提出关于正常运营机构工作指引提出,要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对于转型,有平台人士表示,很多平台根本没有考虑转型问题,而是担心安全退出的问题。“活着都成问题,谁还考虑转型的事,现在立案的不包括在内,但是一旦公布要清盘,基本都跑不了要立案。”该平台人士还表示,转型也是那些有资本的平台考虑的事。对于网贷平台的退出来讲,最大的问题在于能否按照约定兑付出借人。有些平台在兑付时出了问题,导致了风险的加剧爆发。
所以,大部分平台都想给自己“留个全尸”,对于退出问题上,比较谨慎。先考虑如何退出,再考虑转型,是很多平台的想法。
“没网络小贷牌照怎么转,导流什么的,一般来说平台本身要有个能引流的业务,比如平台是财经门户网站,流量才会过来,才有流可导。一个网贷平台没有产品了还哪来的流量。”上述人士还透露,转型网贷小贷对股东、资金实力要求比较高,或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参股并购等,不过存在难度。而转型导流、助贷对技术和平台的实际能力要求较为突出,但成本、盈利也成待解问题。
对于转型网络小贷来讲,网贷机构的资金实力、运营模式以及风控技术都存在不小的挑战。
事实上,监管针对助贷等也开始有新的动作。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近期,上海对“联合贷”业务释放了监管信号。接近监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期,上海监管注意到,部分银行等机构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批量放贷,违规开展“联合贷”业务,且在全国范围内已有扩散态势。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称,尚未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在监管规则没有明确之前不得新开展此类业务,已经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不得新增合作项目,并逐步压缩存量业务规模。尤其是对于缺乏自主风控模型、没有实质性授信审批能力、借款用途难以实际控制的业务要坚决清零。
而1月份,据媒体消息,浙江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下称《提示函》),要求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按照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再次强调城商行、民营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时要遵守相关监管要求,包括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立足当地不跨区域等。
据悉,这是2019年第一份面向银行的防控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的文件,意味着互联网助贷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以金融技术之名掩盖金融活动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监管。
那么监管为何注意助贷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曾向新金融头条表示早前包括现金贷、金融科技企业等资金都来源于P2P,随着行业趋严、市场萎缩,这些企业借助自身的助贷能力和科技能力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形成了“联合贷款”的模式。
“这个模式的形成并没有具体的时间段,而是随着市场发展逐渐形成,其也存在它的价值和意义。”尹振涛认为,这个市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并形成一定的商业产业链,但它的规模在不断扩张,它的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虽然一些企业也提到会提供一定的保证或担保,但他们本身的担保实力比较弱,这样以来很多风险最终还是会留存或传染、扩散到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
实际上,对于助贷来讲,现阶段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监管机构,监管部门。对于涉及助贷的政策,也是由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地方银保监局下发。根据杭州、上海下发的政策来看,也对助贷这个特殊的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化。但是,相同点是,对于助贷机构来讲,严格管理、规范联合放贷业务让自己的“资金来源”受到了一定的阻碍。也就是说,助贷机构资金来源在以后是个大问题。银行不再提供资金,助贷机构的钱从哪里来?未来的模式将会发生怎么样的改变?都是未知数。
所以对于转型助贷来讲,网贷平台的前路依然很迷茫,如果转型了以后再严管,又将是迎来再一次的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