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对于所有电商从业者来说,都是重要的日子,因为中国《电子商务法》将在这一天起正式实施。而各地市场管理部门、各大电商平台针对《电商法》的具体工作措施,也在密集发布。今天,厂房出租网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电商法》实施之后,微商、网店都应该做什么。
1、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落实网商登记工作
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国市监注(2018)236》号文中明确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将其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部门为登记机关。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尽快依法办理登记。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告营业执照信息。而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需要展示《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
由此可见,国家相关部门对于《电子商务法》的落实已经做好统筹安排,并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使得电子商务经营者能够依法落实市场主体登记。而国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一定会迎来一波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高峰。如果您有意登记为市场主体,或对市场主体登记有任何问题,都可以与通惠管理顾问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
2、电商平台出新规,配合《电商法》落实
针对《电商法》和市场监督236号文,各大电商平台也开始发布新规,配合相关工作。而京东平台,先于其他平台发布了平台管理新规公告,公告中要求各经营商户限时上传相关证件信息,而对于未能按要求上传信息的,将予以扣分直至下架所有商品的处罚。
具体规定为:
1.2018年12月7日,未完成行政许可资质展示的,京东平台将依据平台规则扣除商家6点积分;
2.2018年12月14日,仍未完成行政许可上传、维护、展示的,平台将依据规则,扣除商家25点积分,并下架所有类目下的产品;
而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淘宝,由于牵涉商家数量十分庞大,相关实施细则仍未发布。电子商务平台的新贵:微信,腾讯也并没有出台任何更新规则。淘宝是内地最大的电商平台,微信使用人数众多,这两大平台注定无法逃脱市场监管。对于这两大平台的商户合规公告,通惠管理顾问会持续关注,并及时发布更新通告。
3、《电商法》并非灭绝小网商,从业者不必过于担心
自《电商法》确定实施日期,大量淘宝店主、微商都惶恐不已,认为自己已经无路可走。但《电商法》作为市场管理法律,绝不是为了灭绝小网商而制定的。对于小网商们来说,《电商法》也给出相应解决办法。
众所周知,在中国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是最重要的信息之一。而市场监督236号文中作出明确指示,可以将个人经常居住地址作为住所,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也使得在家进行网商业务的商户能够顺利登记。
同时《电商法》也提到,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都不需要进行相关登记,只需要在其首页展示该信息或该信息的链接。对于符合这些情况的网商,大可不必担心新法的实施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电商法》的实施,主要针对的是大规模商业活动,如批量生产产品的零售、批发,成规模的劳务派遣和输出等。这些情况都为传统行业,通过开发网络渠道进行销售活动。因此,纳入国家市场管理体系也无可厚非,而纳入国家市场管理体系后,对于网络销售产生的任何纠纷,也将能更有效的解决。
因此,对网商而言,首要的任务应该是审视自身,是否符合市场主体登记要求,并尽快安排市场销售主体的登记,以免影响销售活动。如果您对注册个体工商户或注册小微企业有任何问题的,欢迎您及时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