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公布的旧版《名录》同时废止。 新版《名录》共设置畜牧业、金属制品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50个一级行业分类,192个二级类别。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名录》无法较好地实现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尺度的统一,常常会出现同一个行业在不同地方的环评尺度不一的情况。”而此次修订对《名录》中的行业类别和项目类别进行了全新梳理,将有利于推动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尺度的统一。 本次《名录》修订明确项目需编制报告书的思路为:环境影响要素复杂,污染物种类多、产生量大或毒性大、难降解;对生态环境影响重大;可能对环境和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影响;可能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需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全面、详细、深入的评价和预测。对于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要素简单,环境影响程度和环境风险较小,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编制报告表,并有针对性选择1~2项环境要素开展专项评价。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一般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即不需要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实行备案管理。 此次修订突出了管理的重点,对部分需要重点关注的,以及可能产生环境影响问题的建设项目提高了环评文件类别等级,如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采选、冶炼及废渣再利用;考虑到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影响,将部分工艺品制造和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提高了环评文件类别。 对于《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