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土地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为了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特制订焦作市1997至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中发(1997)11号文件,国土〔规〕(1997)100号文件,豫发(1997)8号文件及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2.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3.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
4.焦作市市域体系规划,焦作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各县(市)城区总体规划。
5.土地利用现状和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1.符合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战略,面向未来,面向二十一世纪。适应经济发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2.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3.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焦作市经济持续、合理、协调发展。
?(三)规划原则
?本次规划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用途管制并切实可行。
?(四)本次规划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二、区域自然条件概况
焦作市地处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山,与山西省接壤;南临黄河,与郑州、洛阳毗邻;东接新乡,西邻济源;位于东经112°43'31"-113°38'35"与北纬34°49'03"-35°29'45"之间。市境东西长102.05公里,南北宽75.43公里,全市土地总面积4000.8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土地面积370.96平方公里。
?焦作市处于太行山脉与豫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北部山势陡峻,南部为缓坡平原,其中太行山地占743.8平方公里,丘陵岗地占122.3平方公里,平原面积占2648.3平方公里,黄河滩地占447平方公里。由于地貌类型的多样性,因而造就了潮土、褐土、石质土、骨质土、棕壤土等繁多的土壤类型。
?三、社会经济状况
?焦作市现辖沁阳、孟州二市,温县、博爱、武陟、修武四县以及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个城区。1996年全市总人口3129853人,其中农业人口2181620人,非农业人口948233人;市区人口690196人(市区农业人口181120人,非农业人口509076人)。耕地面积196551.813公顷,人均耕地0.0628公顷(合0.94亩),低于全省的1.2亩平均水平。人口密度为782人/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域范围内现有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县级市)2个,县城及建制镇37个,城镇化水平为30.3%。
?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36.29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以下同),为1980年的8.8倍,平均增长速度为14.5%,在1980年的基础上于1987年实现了第一个翻番,1992年实现了第二个翻番,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7594元,农业总产值46.35亿元,年平均增长17.1%,工业总产值 488.8亿元,年平均增长20.5%,地方财政收入达到9.94亿元,年平均增长17.9%。
第二章 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分布
(一)农用地
1996年,全市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面积为254855.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3.7%。
1.耕地:面积196551.81公顷(2948277.15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9.13%。其中灌溉水田4476.17公顷,占耕地的2.28%;水浇地156214.93公顷,占耕地的79.48%;旱地29510.76公顷,占耕地的15.01%;菜地6349.95公顷,占耕地的3.23%。
2.园地:面积14854.88公顷(不含农果间作),占土地总面积的3.71%。其中果园面积14543.7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7.9%;桑园176.65公顷,占园地的1.19%;其它园地134.4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91%。
3.林地:面积为29090.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7%。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和迹地;其中有林地面积为6506.25公顷,占林地的22.37%,全市林地覆盖率为7.21%。
4.牧草地:面积为525.1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0.13%。
5.水面:面积13833.0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5%。
(二)建设用地
1996年,全市建设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1564.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9%。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包括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面积为543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为34633.45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63.70%;城市面积为3998.91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点用地的7.36%;建制镇面积2733.12公顷,占居民点与工矿用地的5.03%,独立工矿用地10800.15公顷,占居民工矿点用地的19.87%。
2.交通用地: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等,面积为108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
3.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63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
(三)未利用地
1996年,全市未利用地(苇地、滩涂、荒草地、石
砾地、田坎、其他)面积为73669.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4%。其中难以利用的裸岩石砾地为28408.0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38.5%;荒草地面积为11945.63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6.22%,苇地390.84公顷,占未利用地的0.5%,滩涂面积24824.7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33.7%。
二、土地利用特点
本市土地利用呈现以下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呈多样性,结构特征明显
?全市土地利用比较复杂,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类型呈多样性。三大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齐全,其中耕地占绝对优势,二级地类有40个。
?(二)土地利用结构区域性分布明显
?焦作市地处太行山脉与豫北平原的交接地带,从北至南依次分布着山地、丘陵、平原、滩地,决定了该地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和区域分布特征,耕地主要分布在焦枝铁路以南的太行山前倾斜平原、黄沁河冲积平原等处。林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焦枝铁路、新洛公路、新济公路沿线和城镇周围;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太行山和山前丘陵区。
(三)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垦殖率区域性差异较大
全市土地利用率为81.59%,土地整体利用水平较高,但土地利用率在各县(市)、区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如地处平原区的温县、武陟县,其土地利用率就比较高,而地处太行山一带的县(市)、区,其土地利用率则较低。
?全市土地垦殖率相对较低,全市土地平均垦殖率为49.13%。各县(市、区)的土地垦殖率高低与土地利用率的分布基本一致。
(四)土地利用的城镇化指数逐年提高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土地利用城镇化指数逐年提高。近几年来,各行各业竞相发展,城市面貌和村镇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市各地蓬勃兴起;基础设施、交通条件、旅游环境的不断改善,进一步加速了土地利用的城镇化。全市土地利用城镇化指数较高,居民点及工矿、交通用地已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3%。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焦作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大体结构和布局是合理的,土地利用水平也比较高,并逐步向科学化、合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耕地锐减,人口与耕地矛盾突出
?人口逐年增多,耕地逐年减少,人均耕地占有量不断下降,潜在的土地危机愈来愈明显。据统计,1980年全市人均耕地为1.12亩,1990年下降到人均1.0亩,1996年下降到人均耕地0.94亩。低于全国、全省人均水平,已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临界线。如果耕地按以上速度继续递减,人口继续递增,到2000年全市人均耕地将减少到0.9亩;2010年将减少人均耕地0.79亩。
?(二)土地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1.土壤污染日趋严重
焦作做为全国的重化工基地,化工工业较为发达,但由此而大量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直接或通过地下水渗透,间接地对耕地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并且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水土流失面积大,土壤侵蚀加剧
由于过去一段时间曾盲目强调扩大耕地面积,陡坡垦荒,乱砍滥伐树木资源,因而造成了土地利用结构失调,出现了大面积的水土流失。这些年来,开山采石、采矿等也造成了部分水土流失,在现有866.1平方公里的山丘中,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4平方公里,占42%。这直接导致了生态环境恶化,土壤肥力下降。
3.地下采矿引起的地表塌陷影响工农业生产
焦作市现代采煤业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由此而引起的地表塌陷面积也逐年扩大,目前土地塌陷面积已达1750多公顷,完全失去灌溉能力,耕作条件严重破坏,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下降。
(三)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由于长期以来对土地缺乏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微观管理不严,造成土地浪费。全市土地资源浪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过大,户均居民点用地达0.07公顷,(1.05亩),人均达到158.75平方米。
?2.部分乡镇企业缺乏科学论证,盲目上马,往往是建厂不久,便关门停产,长久占而不用。
?3.土地承包者弃农经商,粗放经营,有些甚至长期撂荒。
?4.建设用地的布局不尽合理,一些地方用地功能混杂,导致土地利用率下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四、土地资源的潜力
(一)全市的土地利用率尽管较高,但仍有潜力可挖。修武、博爱、沁阳、孟州及市辖四区耕地单位产量与产值还较低,在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后,粮食产量还具有60%的增产潜力。只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挖掘土地生产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的人口承载能力还很有潜力。无论是按人均年粮食需求量计算或是按蛋白质需求量计算,或是按脂肪需求量计算,至下世纪初,基本能满足需要。
(二)在可开发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中,对44870.66公顷土地进行评价,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其中可利用土地面积为38409.28公顷,宜耕地2071.6公顷,宜果地5913.60公顷,宜林地18682.42公顷,宜牧地6679.93公顷,土地后备资源还有一定的潜力。
(三)在已利用土地中,农村居民点及采矿塌陷区也有一定的潜力,据初步调查测算,通过对村庄闲散地进行整理,可挖掘土地2516.7公顷。通过对工矿废弃地、砖瓦窑进行复垦可挖掘土地3011.2公顷。
?(四)由于温度原因而导致土地生产潜力下降的幅度相对较大,达36%,其中又以冬季气温损害最大。因此,可采用人工环境技术(如地膜覆盖或塑料大棚)提高地温,据对近年来塑料大棚技术的利用测算,土地增效潜力平均提高80%。
?(五)全市各县(市)、区土地生产潜力的水份损失率均较小,全市平均为7.9%,从理论上讲全市的水资源是丰富的,基本上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但实际上,由于雨水时空分布不均,加之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全市大部分山区耕地还属于干旱地。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发展高效农业和农业集约化经营,使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对农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控制非农业建设尤其是城乡居民点用地的规模。在供给制约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前提下,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到2010年土地利用率达到87%,林木覆盖率达到11.6%,农业总产值达到182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23亿元。全市总人口达到384.33万人,城镇人口约为172.95万人,农村人口约为211.3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5%。
二、土地利用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为:在规划期内确保上级下达本市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完成,并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非农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由点到面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土地利用率和产业率有明显提高,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配置,并与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发展。
其具体目标是:
(一)近期规划(1997-2000年)目标:
1.补充耕地量1711.8公顷(25677.0亩),其中整理复垦1378.2公顷(20673.0亩),土地开发333.6公顷(5004.0亩)。
2.控制耕地减少量1940.2公顷(29103.0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1518.2公顷(22773.0亩);退耕灾毁占用耕地量控制在422.0公顷(6330.0亩)。
3.净减少耕地量控制在228.4公顷(3426.0亩)。
4.耕地保持在19.6万公顷以上,园地达到1.55万公顷以上,林地达到3.48万公顷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8.7%,牧草地达到601.7公顷。
?(二)远期规划(2001-2010年)目标:
?1.完成补充耕地量为3421.6公顷(51324.0亩),其中整理复垦2755.1公顷(41326.5亩),土地开发666.5公顷(9997.5亩)。
2.控制耕地减少量为4393.0公顷(65895亩),其中建设用地不超过3548.4公顷(53226.0亩),退耕灾毁控制在844.6公顷(12669.0亩)。
3.净减耕地不得超过971.4公顷(14571.0亩)。
4.要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在19.53万公顷(2.93万亩)以上,改造中、低产田0.4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万公顷。园地达到1.70万公顷,林地达到4.64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11.6%,牧草地达到755.1公顷。
?(三)远景展望(2011-2030年)目标
?展望2030年,随着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发展逐渐趋向平稳。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0%以上,市区城市规模控制在100万人以内,用地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同时小城镇建设得到很大发展,一批重要建制镇将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使城镇体系更趋合理。
?人均耕地面积力争保持在0.06公顷的水平上,由于人口增幅变小,中低产田得到进一步改造,粮菜等农副产品产量还要有所增加。同时,还要使全市可利用的未利用土地全部利用起来。
三、土地利用方针
根据土地资源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所确定的目标,本市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首位;
(二)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为前提,对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正确处理地面建设与开发利用煤炭等地下资源的关系,避免因地上建设项目影响地下资源的开采,或因开采地下资源需搬迁地上建筑物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充分整理、复垦和开发本市利用不充分及未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创造一个工农业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用地环境。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按照耕地全面保护和占补挂钩的原则,农用地结构调整为:1996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254855.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3.7%;2000年规划农用地261193.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5.3%,净增加6337.9公顷。2010年规划农用地为273455.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8.3%,净增加18600.3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体现稳定耕地面积,保证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划期内应采取“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大力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有效缓解耕地锐减
势头。
具体调整指标分别为:
(一)耕地结构调整
根据耕地需求量预测,2000年耕地应保持在196323.4公顷,2010年耕地应保持在195352.0公顷,才能满足对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需求。2000年规划期内,非农建设要占用耕地1518.2公顷,但通过宜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将增加耕地1711.8公顷,实际增加193.6公顷。至2010年非农占用耕地5066.6公顷,通过整理、开发、复垦5133.4公顷,实际增加66.8公顷,以上不含灾毁耕地,可基本保持
平衡。
(二)园地结构调整
园地的增加主要是对宜垦荒滩和岭区的开发利用,适当扩大果园的规模,主要是以改善水果品种和质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2000年园地面积发展到15594.6公顷,新增园地739.7公顷,主要来源是开发滩地和开发荒岭。2010年园地面积发展到17053.4公顷,新增面积2198.5公顷,主要开发滩地、丘岭地,实现果品生产的区域化、集约化和专业化。
(三)林地结构调整
2000年林地发展到34840.3公顷,新增林地5750公顷,新增面积主要来源是开发后的滩涂沙地与未利用的山岗地。2010年林地面积发展到46361.9公顷,新增17271.6公顷。
(四)牧草地结构调整
2000年牧草地发展到601.7公顷,新增牧草地76.6公顷,新增面积主要来源是开发后的滩涂与未利用的山地,2010年牧草地发展到755.1公顷,新增230公顷。
(五)水面结构调整
2000年水面用地维持在13833.0公顷;2010年发展到13933.0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996年全市建设用地71564.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7.9%,(包括水利设施用地)。2000年规划建设用地72383.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8.1%,净增加819.1公顷。2010年建设用地达到74634.9公顷,占总面积18.7%,比2000年增加2251.7公顷,1997-2010年的14年间建设用地需净增加3070.8公顷。
?建设用地要本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今后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与城区建设,乡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一般不再占用耕地指标,主要靠村庄整理来实现。各级企业用地要尽量利用原有企业的空闲地进行内部改造挖潜、盘活死滞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具体调整指标为:
?(一)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结构调整
?1.城镇规划用地:1996年城镇用地6732.0公顷,至2010年,城镇用地面积达到11249.1公顷,规划增加4517.1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1996年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34633.56公顷,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0845.3公顷,通过规划整理后,面积减少3788.2公顷。
?3.独立工矿用地:1996年占地面积10800.2公顷,至2010年占地面积达到11516.9公顷,规划增加716.7公顷。
?4.特殊用地:1996年占地面积2200.9公顷,到2010年占地面积达到2338.0公顷,规划增加137.1公顷。
?(二)交通用地结构调整
?至2010年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新增用地828.9公顷。
(三)水利设施用地结构调整
水利设施用地:1996年水利设施用地为6360.9公顷,到2000年占地6390.8公顷,到2010年发展到6862.3公顷。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996年全市有未利用地73669.5公顷。至2000年调整为66512.5公顷,到2010年调整为51998.4公顷,净减21671.1公顷,全市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开发荒草地、滩涂为重点,以增加林地、耕地、水产养殖为主要目标,实行全面规划,适度开发。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林地16315公顷,补充园地1698.5公顷。
(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具体见表1)。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为在地域布局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全市按地域分区可划分为5个用地区;根据土地的主要用途,可划分为7个用地区,并制定了用地管制规则,现分述于下:
一、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一)北部山地林果风景旅游区
?本区位于市域北部的太行山区,包括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和市区北部部分地区。总面积4.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25%,现状人口3.3万人,人均1.36公顷,是全市五个区中人均占地的第二位。
区内主要地貌为山地,地势总体上是北高南低,群山起伏、峰峦迭嶂,山势陡峭、悬崖多、坡度大。区内土壤主要为钙质粗骨土,钙质棕壤和钙质石质土,不利于农业作物生长。加之存在乱砍滥伐森林现象,导致水土流失不断加重,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居民生活还较为贫困。本区目前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和未利用土地,分别占本区总土地面积的45%,其它土地利用类型较少。
?针对于此,对本区土地开发利用其方向是林果牧风景旅游。深山区以水土涵养林为主,浅山区及交通方便处以经济林、用材林为主,特别是搞好柿子、山楂等几个水果基地的建设,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注意林草结合,创造发展畜牧业的条件。要努力改善生产条件,要建梯田,修水塘,改造小流域地貌,减少水土流失。另外,本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也要尽快开发,要以云台山、青天河,群英水库等风景区建设为重点,有目的建桥修路,完善配套设施(包括道路、旅馆、服务点等),扩大对外宣传,努力把本区建设成一个国内外有名的集旅游、观光休假、娱乐于一体的风景名胜旅游胜地。
(二)北中部平原综合利用区
本土地利用区位于焦作市域的北中部,沿太行山前呈带状分布。全区土地总面积为5.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75%,本区总人口120.5万人,人均占地0.046公顷,是五个区中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方。
本区属太行山前倾斜平原,地形开阔平坦。整个区域依附于城市,交通发达、信息灵通、市场广阔。焦枝线、新焦线、候月线均穿越其间,公路更是四通八达,是重要的晋煤外运通道。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煤炭、耐火粘土、地下水等全国有名,是带动焦作市经济腾飞的物质基础。区内还分布有焦作电厂、河南轮胎厂、中州铝厂、沁北电厂等国家大型国家骨干工程。本区内城市建设也卓有成效,分布有沁阳市区、孟州市、博爱县城、焦作市四城区等建成区。还有一批经济发达的小城镇,其中商贸活跃、科学文化设施齐全、城镇体系配套,因此,这里是规划中的中原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河南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该区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其次是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采矿塌陷及工业“三废”对环境的危害最为严重;再者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三产业不发达,质量低、规模小、效益差,使本区优势的城市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城镇发展缺少规划与本区功能不够协调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规划本区土地利用是以工矿城建为主,主要应采取的措施是:
1.搞好城镇体系规划,合理布局。把本区城镇体系放在中原城市群体和中原金三角的一极的大框架内去考虑。并按焦作市为大城市、沁阳和孟州为中等城市,其它为小城市和城镇进行规划和建设。在功能布局上,焦作市区要强化作为行政、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改善交通状况,强化地区中心城市的地位的作用。
?2.城区建设要严格控制按规划进行,新区建设要实行统一征用,连片开发,分期实施。同时,新建居民住宅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工业建筑要建成标准厂房,以适应未来不同目的需要。另外,城区建设时要注意节约用地,建设规模近期规划按人均98.3平方米,远期按人均95.4平方米控制。要按依托老城,滚动发展的模式进行。
?3.本区工业要以能源开发建设、铝工业、化工工业等为主发展,扩大工业规模,并要注意走挖潜提效的路子,努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以提高总体质量和效益。
?4.注意防止环境污染,美化环境,要求新上项目一定搞好环境论证,有污染企业要搞好环境治理。采矿塌陷区要搞好复垦,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区土地资源。
?5.城镇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并尽量利用招标和拍卖两种方式出让土地,即使协议出让也必须按公布的基准地价评估价格进行,以达到节约用地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目的。
?(三)中部平原粮棉油高产农田保护区
?本土地利用区位于焦作市域的中部,土地总面积为19.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9.5%,全区总人口176万人,人均占地0.11公顷,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本区地貌类型从西向东依次为山前洪积平原,山前交接洼地、黄沁河冲积平原和因沁河冲积形成的郇封岭岗地,地貌总体上是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区内土壤类型主要有褐土、潮土,肥力中等,气候适宜,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加之农业开发历史悠久,生产集约化程度较高,是全市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和全国粮食高产区。主要作物有小麦、玉米,东部为水稻,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花生、山药等。区内通讯条件良好,小城镇较多,许多小城镇不仅成为联结城乡的经济发展网络,也是农副产品市场和生产资料的供应市场,所以,本区内农业商品化程度也较高,农业生产基础较扎实。
本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利用已趋于饱和,后备资源非常少,而且不断发展的乡镇和乡村建设又挤占大量的耕地,导致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农业内部用地欠合理,经济作物面积较小。三是部分土地质量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另外,尚有一些农田基本设施老化、薄弱,导致土地产量不高,收益较低。
规划中,本区土地利用方向仍是以农业为主。坚持搞好粮食生产,特别是小麦、玉米的高产开发,以建立一百万亩现代化农业示范田为龙头,搞好粮食高产基地建设,同时种好棉花,发展粮油,扩大怀药、蔬菜种植面积,在一些低产农田上,扩大花生、甘薯、西瓜的种植面积,使粮经比由目前的77:23调整到2010年的67:33,以提高土地生产经济效益。要注意改进耕作制度,实行间作耕种,轮作倒茬,提高土地产出率,并努力搞好土地的用养结合。
?(四)西南部黄土丘陵林果区
?本区位于孟州市西部,黄河以北地区,总土地面积1.1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5%。现状人口3.8万人,人均占地0.29公顷。
?该区地貌主要为黄土丘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其气候特点与平原区相似,与北部山地相差较大。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土、褐土,由于植被稀疏,地表不平,土层结构松散,故水土流失严重,抵抗灾害能力较差,加之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用地结构不合理。所以,农业生产水平较低。
?针对上述问题,规划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以增加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为中心的林果农并举。首先应调整种植结构,要大力发展园艺业,种植苹果、核桃、山楂等果木品种,同时还要积极建立农业林网,可实行林草、林粮间作。这样既可抵抗水土流失,又可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发展以林果业为龙头的农业生产新格局。
?(五)南部沿黄滩地综合开发区
?本区位于市南部沿黄地带,呈条状走向。南靠黄河与新安、孟津、巩义、荥阳、郑州市隔河相望,总土地面积4.58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1.45%,现状总人口3.1万人,人均土地为1.47公顷。
?本区属河滩地貌,土壤为潮土和新积土,边滩区基本全部开垦种植,但总体利用效益较低,与丰富的水资源、广阔的土地资源、适宜的光热资源很不相称。
?规划中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是农林果牧渔业综合开发,首先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打机井、架电线、挖沟渠,使其配套完善。其次要注意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条件适宜的地方可开挖鱼塘,发展水产养殖业。要充分利用小浪底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开发一些稳定的农田。努力把本区建设成为一个农林果牧渔业全面发展的新的种植业生产基地。
二、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一)农业用地区
该区是指为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它包括在城镇村庄、独立工矿区及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所有耕地,包括耕地内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路渠和其它零星地类。
?该区总面积为19.61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6.8%,基本农田16.4万公顷,一般农田1.90万公顷,其方向是: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开发建设高产、高效、优质粮、棉、油吨粮田和瓜菜生产基地,严禁非农建设占用。要增加农业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对旱、滩区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整理,增加土地生产率。
农业用地管制规则:
1.农业用地区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2.鼓励农业用地区的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用地,按规划可保留现状用途的不得擅自扩大面积。
3.控制农业用地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
?4.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庄和工业小区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园地区
?本区是指发展果园多年生作物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及丘岗岭地。该区总面积1.70万公顷,占总面积的4.9%。在岭滩区其土地利用方向是巩固现有果园,努力提高果品质量和单位面积产量,逐步向果品生产区域化、集约化、专业化、商品化发展。
?园地管制规则:
1.园地内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园业及其服务设施,不准擅自转变用途。
?2.鼓励园地内影响种植园业生产的其它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3.控制园地内的耕地改变用途,确需改变,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4.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优特新种植园地。
(三)林业用地区
本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主要分布在北部太行山区,也是重点风景旅游区。该区总面积4.63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3.4%。其土地利用方向是:改善环境自然条件,创造良好的生态系统,完善农田林网,搞好荒岭荒滩绿化。
?林地管制规则是:
1.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准擅自改变用途。
2.鼓励林业用地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它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3.控制林业用地区的耕地改变用途,为改善生态环境,除确需退耕还林地外,其它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严禁建设占用林地及毁林垦荒。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是指四城区和县(市)城区,总面积为1.1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3%,2000年主要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填平补齐,2010年应在环城路以内及两侧发展。
其管制规则是:
1.城区建设用地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2.城区用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空闲地,进行内部挖潜改造,盘活存量土地,确需扩大的应当严格桉有关规定办理。
?3.城区建设用地在未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4.保护改善城区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菜地。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是指乡政府,建制镇驻地和所辖的行政自然村庄,总面积为3.0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8.9%。现有建制镇37个。
?其土地利用管制规则是:
1.村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村办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并服从村镇规划。
2.鼓励村镇土地整理,逐步将其它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自然村庄、企业向村镇中心集中,严禁在村镇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3.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4.村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5.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六)独立工矿用地区
本区是在镇村庄以外的独立工矿,总面积1.1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3%。
其管制规则是:
1.独立工矿用地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
2.生产建设中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能复垦为宜农土地的应优先复垦为耕地,鼓励零星企业向规模较大的独立工矿用地区集中。
3.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4.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禁止排放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气污染土地和农业生产。
(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复区)
本区指为保护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观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云台山风景区、青天河水库、沁阳白松岭猕猴野生动物保护区等,面积为3.20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9.3%。该区为复区,与林业用地区部分重叠。
其管制规则是:
1.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内的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
2.除保护该区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基、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景观资源的行为。
第六章 城区及重要建制镇与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一、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布局
(一)规划布局?
在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下,为保证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有序发展,合理分配城市建设用地,市政府对中心城市1997-2010年和2001-2010年建设用地控制如下:
1.中心城区现建成规模4380公顷,本区依托老城向南(丰收路两侧)向北(北环路、西环路两侧)滚动发展。规划期间安排用地760.2公顷,其中1997-2000年近期建设用地控制在161.3公顷,2001-2010年建设用地控制在598.9公顷(解放区近期103.1公顷,远期384.5公顷,山阳区近期58.2公顷,远期214.3公顷)。
2.马村区现建成区规模270公顷,主要沿解放东路两侧发展,规划期间安排用地61公顷,其中1997-2000年建设用地安排20公顷,2001-2010年建设用地安排41公顷。
3.中站区现建成区规模460公顷,主要沿解放西路两侧发展,规划期间安排用地80公顷,其中1997-2000年建设用地安排26公顷,2001-2010年建设用地安排54公顷。
4.待王镇现建成区规模60公顷,本区控制发展规模,规划期间安排用地20公顷,其中1997-2000年建设用地安排7公顷,2001-2010年安排13公顷。
5.新区现建成区规模70公顷,本区沿灵北路、灵南路之间发展,主要安排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规划期间安排用地30公顷,其中1997-2000年建设用地安排10公顷,2001-2010年安排20公顷。
6.规划期间城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控制面积为951.2公顷,1997-2000年控制用地224.3公顷,2001-2010年控制用地726.9公顷。规划期间人口增长控制为127900人,1997-2000年增长36100人,2001-2010年增长91800人。
(二)用地实施要求
1.近期和远期建设用地控制线,必须定位定序实施,除个别不宜放在城区内的建设项目,如污染、危险品生产企业等经上级批准可在控制线外建设外,其余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超过控制线建设,在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还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功能分区。
2.在控制线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今后改、建住宅时应按城市居住区用地要求进行,严格控制低层住宅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要纳入城市统一规划。
?3.用地控制线范围内的乡镇企业应适当集中,各级企业的改、扩建要充分挖掘现有土地资源,盘活土地存量。
4.保护中心城市的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现有和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
二、各县(市)城区及重要镇土地利用规划布局
(一)孟州市中心城区:现有建成规模754.5公顷,人均占有94.0平方米,规划期间主要向北、东方向发展,1997-2000年建设用地规模861公顷,人均99平方米,2001-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982公顷,人均98.2平方米。
南庄镇:现有建成规模89.3公顷,人均174.1平方米,1997-2000年建设用地规模83.63公顷,2001-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72.3公顷。
(二)沁阳市中心城区:现有建成规模885.0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向北、西、南方向发展,1997-2000年建设用地规模967.7公顷,2001-2010年用地规模1219.0公顷。
西向镇:现有建成规模337.5公顷,1997-2000年用地规模达356.3公顷,2001-2010年452.7公顷。
(三)温县城区:现有建成规模620.4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向北、西南方向发展,1997-2000年规划为650.4公顷,2001-2010年建设用地规划为768.0公顷。
杨垒镇:建设用地现有规模78.32公顷,1997-2000年建设用地规模仍为78.32公顷,2001-2010年规划年将重点发展,建设用地规模将发展到89.93公顷。
(四)博爱县城区:现有建成规模514.8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向东南方向发展,1997-2000年用地规模达561.4公顷,2001-2010年达646.7公顷。
月山镇:现有建成规模168.2公顷,1997-2000年规划为180.4公顷,2001-2010年规划为204.9公顷。
(五)修武县城区:现有建成规模460.9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向东南、东北方向发展,1997-2000年建设用地增加到551.7公顷,2001-2010年用地规模为704.3公顷。
方庄镇:工业比较集中,城镇规模大,现有建成规模116.2公顷,近期建设用地规模发展为120.1公顷,远期发展为130.1公顷。
(六)武陟县城区:现有建成规模900.8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向东、东北、东南方向发展,近期规划为937.5公顷,远期规划为1200公顷。
詹店镇:现有建成规模123.23公顷,1997-2000年将发展到160.54公顷,2001-2010年发展到222.0公顷。
详见表8。
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一)1997-200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根据《焦作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九五”期间已列入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23个,总用地面积764.6公顷,其中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项目5个,用地面积421.3公顷,交通方面2个,其它方面3个,列入市“九五”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18个,用地面积343.3公顷,其中交通方面4个,水利方面4个,能源方面10个。
(二)2001-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2001-2010年已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8个,总用地面积502.7公顷。交通方面2个,水利方面2个,其它方面4个。
(三)规划期间列入国家、省和市重点建设项目见表4。位于各县(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由所在县(市)解决用地指标,位于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市解决用地指标。
第七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基本农田保护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焦作市属于海河流域和黄河流域,土地开发历史悠久。当前,全市质量较好的宜农沙地、荒草地基本已开发利用,现有后备资源均不同程度受水、土等因素制约,开发难度大,投入高,且过度开发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土地开发利用必须与综合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和治理环境污染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适度开发。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地开发宜农土地资源,并结合改土治水,植树造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禁止毁林造地和开垦坡度大于25度的坡地。在西部山区,西南部丘陵实行坡改梯和退耕还林;南部黄河、中部沁河故道沙荒地配合营造防风固沙林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区。?
(一)整理复垦开发的土地资源概况
1.通过土地调查统计,本市现有可供整理的土地资源情况是,各类闲散地536.45公顷,可整理居民点土地13900.06公顷。
2.可供复垦的土地资源情况是:采矿塌陷地1750公顷,打谷场1980.29公顷,砖瓦窑2225.09公顷,废弃物占压土地786.12公顷。
?3.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情况是:全市有未利用土地面积73669.5公顷,其中能够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20045.38公顷,滩涂面积为824.76公顷。
(二)土地整理规划目标
规划整理土地1985公顷,其中村庄1413公顷,闲散地536公顷,农田内道路36.0公顷。整理出耕地共1885公顷,其中村庄整理出1313公顷,闲散地整理出536公顷,农田内道路整理出36公顷。
(三)土地复垦规划目标
规划年复垦土地2448.3公顷,其中复垦打谷场1978.3公顷,砖瓦窑330公顷,废弃地140公顷。复垦出耕地2248.3公顷,林地100公顷,园地100公顷。
(四)土地开发规划目标
规划开发土地21104.9公顷,其中开发滩地2698.5公顷,开发荒山、丘陵地16546.1公顷;开发为耕地1000.1公顷,林地16315公顷,园地1698.5公顷,牧草地23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一)基本农田保护的原则
1.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数量指标受《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
2.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程,具体组织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3.基本农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
4.全市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全市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4万公顷,占1996年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3.4%(各县(市)、区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见表9)。
?(三)保护重点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确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第八章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一、生态环境概况
焦作市地处太行山前冲积平原,北部是山区,南部是平原,地貌类型多样。山区多分布灌木及次生林,裸岩地占全区面积的7%;南部平原区有大沙河、沁河、黄河流过,平原区以农业为主,农业耕作历史悠久;中部焦枝铁路、新洛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工矿较为集中,煤电、冶金、化工、机械工业较为发达,全区地下矿产资源也较为丰富。本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干旱少雨,森林植被覆盖率不高,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三废”污染治理不力,生态环境形势日趋来峻。
二、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工业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加,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一)土壤及水资源污染严重,因矿产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焦作已成为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废水、废气、废渣未妥善治理,致使土壤酸化或碱化严重,土地肥力下降,水资源也遭到污染。
(二)由于采矿业的发展,地表塌陷严重,塌陷之处完全丧失了灌溉能力,塌陷面积达1750公顷,直接影响工农业生产。
(三)由于六、七十年代对森林乱砍乱伐,森林覆盖率较低,以及部分地区盲目过度垦荒、开山采石、采矿等致使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率达42%。
(四)随着黄河上游降水量的减少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原因,黄河、越高,加之超量用水,黄河断流与日俱增。由于河床淤积增高,洪涝危害严重。
(五)大气污染严重,由于工业废气大量排放,空气污染日趋严重,酸雨逐年增多。
(六)城镇绿地面积减少,生活环境逐渐恶化。
三、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 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本市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优先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力争在短时期内有所突破;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坚持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
(二) 总体目标
用大约50年左右的时间,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依靠科学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完成一批对改善本地区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工程,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对北部山区现有的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力争到2010年“三废”与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到2050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基本实现本地区山川秀美,河流清澈,空气清新,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的生态环境。
四、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布局与重点工程
(一) 农业方面的生态环境建设
1、从1997年起至2010年,用14年的时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1.72万公顷,扩大园地面积0.22万公顷。到2010年林木覆盖率达到11.6%。
2、采取退耕还林和营造水土保持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规划期间,退耕还林1200公顷,在耕地内部实行农林间作,田、水、路、林综合治理,至2010年使水土流失率由42%降到10%;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沁阳市白松岭猕猴野生动物保护区和博爱县青天河水库,修武县云台山风景旅游区的保护,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3、到2010年,配合小浪底工程的修建竣工,加强孟州、温县、武陟沿黄区和沁阳、博爱、武陟沁河流域及修武大沙河的综合治理,搞好沁河故道,黄河滩区防沙治沙,发展经济林0.9万公顷,根治洪涝灾害,保证南部农业区旱涝保收。?4、配合南水北调工程的修建,改善沿线城镇、农村的供水状况。加强新蟒河的治理,蟒河的防洪能力将由目前的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
5、开发桔杆还田与沼气的综合利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6、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杜绝非法开采,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塌陷区,加大复垦力度,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发展。
(二)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步伐,规划期实施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增加2.5万千瓦机组一台,实现年发电2.9亿度,年供热318.8卡焦,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290吨,城市热化年将达到50%。
2、完成市区煤制气工程,充分利用矿井气,提高我市气化率。规划期间,完成煤制气一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供气量将达到10万立方米/日供应量,改善完善矿井气工程,增加供气量达到6万立方米/日,每年减少烟尘排放1800吨。
3、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
规划期间,开工建设焦作市污水处理厂,占用耕地7.1公顷,日处理污水30万吨,市区80%的污水将处理后外排,在解放区,投资兴建日300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加上原处理设施,市区垃圾将实现全部无害化处理。
4、对《焦作市1997~2010年主要重点建设工程》和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凡是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选址,重新核定规模,或取消建设项目,严禁新选食品、纺织、印染、制革、造纸、酿造和燃煤火电厂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
五、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三)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
(四)继续深化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绿化治理和合理开发,稳定和完善有关鼓励政策。
?(五)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六)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七)合理安排好“退耕还林,退耕还园”,合理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严格审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
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本规划经上级政府批准后,市政府将制定规划的实施办法,具体落实规划的各项要求,并要建立检查制度和有关奖惩办法,保证规划的实施,对违犯规划的,依法进行处理。
?二、加强宣传实施公示制度,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的地方立法和执行工作,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加强规划宣传,让群众了解规划,提高公民自觉遵守规划的意识。
?三、完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自上而下的完整的规划体系,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方针、主要设想、控制指标和分区要求进行分解落实,加强用途管制,做到空间层层落实,时间环环紧扣,增强规划实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编制土地利用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期分年实施总体规划,并按土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市场,确定每年供应土地的规模、位置和方式。
?五、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制度,加强用地审批的规划管理。土地用途改变符合规划的且又必需转用的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申请修改规划。
?六、为使规划顺利实施,坚持土地收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基金专项使用制度,加大政府投入和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优惠政策,加强整理复垦开发所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根据国家统一的验收标准,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进行验收。
?七、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结构及各种土地类型的动态变化趋势,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引导土地规划的顺利实施,要通过程序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规划”,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更加一致,配套实施。
八、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依法管地、合理用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土地法律法规管理土地,用地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同时要合理用地,正确处理好地面建设用地和开发利用煤炭等地下资源的关系,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选址在地下赋存煤炭等地下资源的地区,还需征得有关资源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章 附 则
一、本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二、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组成,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划委托焦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表格与图件、报告
1.1997-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
2.1997-2010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项控制指标表
3.1997-2010年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4.1997-2010年主要重点建设工程用地表
5.焦作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分区面积统计表
6.县(市)、区规划前后各类用地面积表
7.焦作市1997-2010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项控制指标分解表
8.1997-2010年各县(市)城区及重要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9.各县(市)、区基本农田面积保护指标表
10.焦作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11.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2.焦作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布局图
13.焦作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布局图
14.焦作市重点工程布局图
15.焦作市中心城市用地布局图
16.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17.焦作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8.焦作市土地供需预测
19.焦作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研究(1997-2010年)
20.焦作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研究(1997-2010)
21.焦作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项指标协调报告
22.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报告
23.焦作市城镇建设发展用地规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