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五部委《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以及区财政局、工商奉贤分局等部门出台的《奉贤区关于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意见》(沪奉财〔2012〕63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在小企业范围内全面实施,并同时要求小企业在工商年检时依法提交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此,各小企业在2013年参加工商年检时,需提供2013年1、2月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报表方可通过年检。
因此,要求小企业务必于2012年底之前做好旧制度与小准则的财务衔接等有关工作,同时,熟练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与业务操作办法。为使《小企业会计准则》推进工作顺利进行,区财政局财会学会近期将开展免费培训,就《小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实务操作作要点指导,请各小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培训,确保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并确保工商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小企业于11月10日前填写好《报名表》后将电子表格反馈至企业所属经济园区,报名结束后区财会学会将确定培训日期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培训人员。(已在各镇、开发区财经部门报名的人员无需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