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房屋租赁市场中介费收取的行规是,如果是租赁普通住宅,房屋中介公司向房客收取一个月房租的30%至100%作为中介费;若是租赁中高档的住宅和,中介费的交纳方是房东,金额也是一个月房租的30%至100%。
第二、国家计委、建设部早在1995年就联合发出《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通知》规定,中介公司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的长短,均按半月至一个月成交的租赁期限收取中介代理费,但中介费由谁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其中还是各地各有不同,《通知》不能作为现在中介费收取的标准。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合同法》是法律,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而《通知》只是特定部门对具体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因此,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问题上,适用《合同法》更为合适。
第三、普通房租赁是供小于求,市场对于出租方有利,如果中介公司向出租方收取中介费,会引起出租方另寻代理的局面。为了吸收房源,所以我们是向承租方收取中介费而不收房东的钱。中高档住房,市场上是供大于求,所以是向房东收取租金。
第四、与中介签订合同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内容,中介机构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多为中介公司自己印制,其条款难免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所以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如客户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权、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