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江苏、浙江两省作为首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省份,自今年2月25日起,把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范围扩大至全省。下面就随厂房出租网的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获取各项金融服务的重要前提,银行账户的安全和便捷对企业经营发展意义重大。江苏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经济总量居全国前列,也是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截至2018年12月末,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569.73万户,占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95.23%。去年,企业共新开立许可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68.07万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银行账户服务水平,能够更好地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对支持江苏省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厂房出租网的小编了解到,自2月25日起,江苏将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在省内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企业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以及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收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
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后,全省企业开户平均时间将由“2+2”个工作日大幅度压缩为1个工作日,最快可达半个小时。同时,取消企业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付款业务的账户生效日制度,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