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转租及厂房转租时 收取的租金需要缴纳什么
问:A公司为制造企业,承租B公司的厂房及场地用于加工生产。若因场地过大,A公司将其中空闲的一部分场地及厂房转租给C公司,并签订租赁协议。请问A公司收取的租金,都涉及什么税种?
答:企业转租房屋、场地涉及缴纳以下税款:
1、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出租方应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应该缴纳营业税。根据国税发[1995]076号文件规定,单位、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全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原租金不能扣除。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你企业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城建税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附征率为2%
3、房产税: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149号)第三条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对转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缴纳房产税。
4、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5、印花税:按照租金收入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
6、企业所得税:你企业应就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当期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