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涉及规范
标准厂房涉及规范:
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四、工业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工业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六、工业厂房是由独立一栋建筑物(车间),和独立一栋建筑物(宿舍),两栋建筑物之间距离标准是10米,最近不得少于5米,以便消验收合格。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是1:3。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一)按所有者分类: 1,开发区所有的厂房,通常是标准厂房。 2,开发区内的企业所有的厂房,包括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厂房。也包括在某个开发区境内专业从事厂房建设和租赁的公司的厂房。 (二)按产权证分类: 1,拥有合法产权的厂房 2,没有产权的厂房。(通常是没有因土地产权证而导致,其中又包括已经接受违章建设处罚和没有接受违章建设处罚两种) (三)按照厂房的结构和配套分类: 单层/多层,有无行车,有无配电,有无供水,有无排污。 (四)按照产品生产特点,工业厂房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一般性生产厂房:正常环境下生产的厂房。 (2)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正常生产电子散热器或储存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物的厂房。 (3)处在恶劣环境下的生产厂房:多尘、潮湿、高温或有蒸汽、振动、烟雾、酸碱腐蚀性气体或物质、有辐射性物质的生产厂房。 标准厂房涉及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