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内部防火措施
厂房内部防火分隔战略
随着一个又一个工业园区的新建,越来越多具有消费、仓储、办公等功用的厂房建成并投入运用。加上多数在办理消防手续时只具有消费功用的厂房,在运用中由于装修、工艺、流程、投资等要素影响要对原有建筑停止分隔。由此带来的厂房内部防火分隔不时涌现。
建筑物依照它的运用性质,通常能够分为消费性建筑:即工业建筑、农业建筑;非消费性建筑:即民用建筑。为消费效劳供应人员休息、办公、就餐等的建筑应当视为民用建筑。
一、厂房防火分隔常见办法剖析
厂房的防火分隔,通常有以下几种状况:
厂房内部或一角划出仓库
消费范围的增大、工艺流程的需求,许多单位会在建造、租借、购置厂房时及事后,在其内部或一角划出中央用于贮存消费原资料和废品等,也就是仓库。分隔后构成的区域多半是为管理便当效劳的,所用分隔物普通有彩钢板、卷帘及局部实体墙或防火分隔水幕等。但大多数的分隔墙体达不到3h的耐火极限,至于墙体上开设的门窗则所用资料五花八门,有用普通门窗的、有用防火门窗的、有用普通卷帘的、有用防火卷帘的,以至构成洞口后无分隔设备的。采用防火水幕分隔的建筑物则屈指可数。
厂房内部或一角划出办公区
为了管理需求等要素,比拟多的企业会用隔墙在厂房一角划出一个区域。关于较高的厂房,处在厂房内设置房中房式的民用建筑外,为节约空间等需求,在隔开后还会设置楼板将其一隔为二,设为二层的办公用房等。思索到能较便当的进出车间,对消费过程有能一个比拟明白的理解、把握,会在隔墙上开门、窗,但是这些隔墙上的门、窗多半不是防火门窗。
厂房中既划出仓库又划出办公等区域
为了满足寄存物品的需求,同时又为了办公等所需,在厂房中划出二个以上的区域,设置仓库和办公等民用区域。这样常常招致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合建在一个建筑内,消费车间与仓库、办公区等,仓库与办公区等之间的防火间距简直不存在。
二、目前厂房防火分隔存在的缺乏
由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对厂房内防火分隔规范的不明白,目前各地在分隔时自成一套,不只运用单位无所适从,消防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也很尴尬,消防监视人员在检查执法上随便产生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点:
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熄灭体墙的请求过于笼统
《建规》第3.2.8条、第3.2.9条规则,多功用的多层或高层厂房内,可设丙、丁、戊类物品库房,但必需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熄灭体墙和1.5h的非熄灭体楼板与厂房隔开。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熄灭体墙1.5h的非熄灭体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为了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一旦某一分区内发作火灾,在一定时间内不至于向外蔓延扩展,以此控制火势,为扑救火灾发明良好条件,我们对防火分区和分隔作了较为明白的规则。但上诉规则能够看出,对非熄灭墙上的门窗及开设的孔洞等没有明白的规则。这常常招致假设依照上诉规则制造了3h的隔墙,一旦在实战中,火苗从墙上开设的门窗、孔洞处互串,且不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非高层厂房分隔存在盲区
关于多功用的单层及非高层的厂房内设置的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内的分隔《建规》没有明白的规则。致使在实践运用时只能参照执行。有的依照第3。2。8条执行,有的依照第3。2.9条应用。
火灾风险性高的,其防火请求较低
《建规》第3.4.8条、第3.3.8条规则关于有爆炸风险的甲、乙类厂房贴临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应采用不低于3h的非熄灭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分散楼梯的平安出口,而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第3.3.1条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