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建筑公司建造厂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问题】
我单位是一家工业性质的企业,请其他建筑公司建造厂房(厂房出租,厂房招租),完工后对方建筑公司给我公司开具了“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我公司现正在办理房产证。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解答】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暂行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上述企业委托建筑公司建造厂房,未发生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办理房产证时不需要缴纳契税。但需要提醒的是,上述企业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