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厂房出租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认为,关于厂房出租合同,内容应包括:
1.厂房的基本信息
包括地址、产权信息、面积、附属物的约定。
2.费用部分。
(1)租金。租金的计算(每天每平米多少钱)、租金的支付。
(2)物业费。物业费由谁承担,如何计算,应在何时支付。
若承租人自行支付物业费,则其延迟支付需承担什么责任。
(3)保证金
包括一般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何时支付、何时归还。
(4)水电费
支付方式;水电费单据及支付凭证的保存。
3.合同履行
(1)何时交房,如何视为移交(移交钥匙、移交确认书)。
(2)装修
承租人装修应当向出租人提交装修图纸,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然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若其装修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失,则责任由其承担。出租人有权派代表进行监工。
装修免租期的确定。
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 租金问题: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二、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第三、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并且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厂房占地面积大,很多时候面临着拆迁的问题,所以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并且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这都是经常遇到的情况。